垃圾袋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垃圾袋厂家
热门搜索:
成功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辽宁省将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普通高考录取照顾

发布时间:2022-06-13 13:02:10 阅读: 来源:垃圾袋厂家
辽宁省将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普通高考录取照顾 辽宁省将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普通高考录取照顾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3-05-16文章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作者:未知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精神,辽宁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5月18日转发了该《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13号)。《实施意见》明确:获得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及以下高校,在高考录取时享受降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是否录取;获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及以下高校,在高考录取时享受降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是否录取(以上所述子女特指见义勇为人员婚生子女。省级、市级表彰分别指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表彰)。辽宁省招考委研究决定,从2013年高考起实施。

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2013年高考录取照顾,可于2013年5月22日至2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获奖人员奖励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家庭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综治办申报,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生资格的最终审核,省招考办根据省综治办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资格的公示和考生照顾录取事项的办理。

标签:辽宁高考 转载请注明:高考资讯网 » 辽宁省将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普通高考录取照顾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上一篇文章:沈阳45名竞赛获奖者高考加分
    下一篇文章: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考试规则
日报简讯海报
工作证海报
会员卡海报